亲属关系公证是公证机构或公证人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申请人因血缘、婚姻、收养而与他人产生的相互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亲属关系公证书主要用于出国定居、探亲、留学、继承遗产、领取抚恤赔偿金等事项。
做亲属关系公证时要提供的材料有: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关系人的身份证(港澳台同胞增加提供通行证)、户口簿。关系人为外国人的提供护照;
3.申办亲属关系公证的证明
4.与申办亲属关系有关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户口簿
注意:如果关系人已变更户籍(如变更为香港籍)或者变更国籍(如变更为美国籍),其身份的记载于原来的记录发生变化,要提供身份变化的证明及关系人在境外对关系认可的声明书,该声明书需经过当地国家公证机构或公证人公证,还要加盖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章。涉外公证事务可咨询香港公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