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厅厅长郑学海介绍,海南省共有23家公证机构,其中21家公证机构可以办理涉外公证业务。本项改革针对海南公证机构量少质弱、资源配置不均、办证范围狭窄、大部分地区涉外公证专业力量匮乏等现状,建构全岛同城化涉外公证服务模式。
在此项改革中,海南争取司法部批复同意,突破《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明确自2019年9月1日起全省具有
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机构不再受区域限制,业务范围可以推广至全省。
海南加强对公证机构及涉外公证业务监督管理。按照“放管并重、宽进严管”的要求,对全省公证机构及办证点进行集中整顿,制定严格的申报审核程序,同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强化对涉外公证业务的监督检查,严防不正当竞争,进一步规范公证行业秩序。
据悉,海南实行涉外公证业务全域放开后,业务办理不再受属地管理限制,全省整合成单一的执业区域和市场主体,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大为提高,一方面有效承接快速增长的民间涉外公证业务,另一方面为落地免签后新增的外国驻华驻琼机构公证业务提供有力保障。
在今年9月1日实行全域放开后,9月份海南省办理涉外公证业务509件,较上月增长约7%,没有出现任何纠纷和相关投诉,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