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小姐是四川人早年去广东打工遇到了林先生(香港商人),两人一见钟情在一块生活了几个月就结婚了。但是林先生之前离过婚,有一个儿子法院判给了林先生,晚年时期林先生身患重病,他的儿子并没有加以照看,对林先生没有尽到养老责任,一直都是石小姐陪在他身边照看。结果林先生让一名好朋友代笔写下遗嘱:死后将名下所有财产留给石小姐,因为儿子已经成年有工作,打算让他自己奋斗。几个月后林先生在医院过世...
过了几天,他儿子得知林先生过世回来参加了葬礼,一个月后突然提出要与石小姐分家。石小姐拿出了他父亲的遗嘱给他看,他看了非常恼火并且不承认父亲与这个女人的关系,并告知会走法律途径解决遗产继承问题。于是石小姐找到我们咨询如何是好,我们告诉他能够证明石小姐与林先生的关系的证明就是结婚证。做一份结婚证公证、然后做一份遗嘱公证即可,石小姐不知找谁做这两个公证,其实在香港办理公证是需要香港律师协助的,提供结婚证原件、石小姐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结婚证公证。遗嘱公证就比较麻烦,立遗嘱需要2个以上的见证人,石小姐想到了林先生的好朋友,请他来帮忙,还要提供医院开具林先生的死亡证明书。有了这些之后,香港律师就可以办理遗嘱公证书。过了半个月,石小姐收到了法院传票,拿着两份公证书出庭更有底气了,最后法院判决按照遗嘱执行...
提醒:在处理民事纠纷、遗产继承事件时,因为情况复杂,采取公证方式辅助能够更快更好的解决问题。在香港办理公证不像大陆是去
公证处,而是直接咨询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执业律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