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是外地人,儿子在南京安家落户,现在老张想把自己的户口迁到南京,与儿子同住,结果遇到困难。原来,老张儿子户籍档案上的生日和身份证上的不一样,派出所无法给老张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近日,老张来到
南京市石城公证处求助。
据悉,当年,老张为了能让儿子提前一年上学,就把儿子的出生年份改早了一年。所以老家的户籍档案上,儿子的出生年份是早一年的。后来儿子到外地上学,就把自己的出生年份又改回来了。现在老张到派出所,儿子的户籍档案和现持有的身份证上的出生年份不一致,派出所不能给老张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公证员了解情况后表示,根据老人现有的材料,一时无法证明亲属关系,办理不了亲属关系公证。但是只要有别的材料作辅证,是可以办理的。公证员与老张的儿子通电话,确认他在自己的人事档案中,填写与父母亲的社会关系,并且出生年月日是按照真实情况填写的,那么这份人事档案就可以作为辅证,来证明亲属关系。
隔天,老张就拿来儿子的人事档案,公证员根据他所提交的材料,顺利办理
亲属关系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