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证,我们更懂你!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 香港公证网

  • 24小时公证咨询热线:0755-82805719、0755-82805723
  • 香港公证网
  • 信息资料
    • 公告通知
    • 公证新闻
    • 领事服务
    • 大使馆信息
    • 公证文书样本
    • 公证处
  • 香港公司公证
  • 英国公司公证
  • BVI公司公证
  • 美国公司公证
  • 离岸公司公证
  • 涉外公证
    • 国外结婚证公证
    • 国外出生证公证
    • 国外护照公证
    • 国外学历公证
  • 常见问题

    关注香港公证网

    香港公证网 > 公证新闻 > 正文

    猜你喜欢:

  • 办理香港律师公证多少钱费用?
  • BVI大使馆公证认证
  • 美国出生的宝宝国内上户口怎么办理使馆认证?
  • 注册英国公司用于国内外商投资怎么办理公证认证?
  • 英国学历证书怎么办理使馆公证认证?
  • BVI公司董事会决议公证
  • 英国公司法律意见书公证及中国驻英使馆认证
  • 英国公司公证介绍
  • 香港公证处能办理香港结婚证公证认证吗?
  • 开曼离岸公司使馆认证
  • 栏目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全文)
  • 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
  • 什么是香港公司实报税?
  • 栏目热点

  • 什么是意定监护公证?意定监护公证与遗嘱公证有什么不同
  • 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
  • 湖南省长沙公证处开通周末及节假日预约办证服务
  • 广西首家合作制公证处-南宁市华强公证处揭牌
  • 重庆市公证处开启全年午休办公
  • 天津滨海新区泰达公证处提供一站式服务
  • 海南全省23家公证机构,21家公证处可办理涉外公证业务
  • 广州市中南公证处进驻珠江新城
  • 深圳市南山公证处免费为老人办理遗嘱公证
  • 长沙首家合作制公证机构长沙市华湘公证处揭牌成立

      赠与合同业经公证即丧失撤销权

      2012-07-09 18:04:56  来源:香港公证网  点击:  [大][中][小][打印]

        2006年10月16日,原告张明亮、王芳与被告张文签订了一份赠与合同,原告自愿将其所有的一处房屋赠与儿子张文,张明亮随张文生活,王芳的住处由张文负责解决,双方一起到县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手续。被告及第三人(张文妻子)又对房屋进行了扩建,双方到有关部门办理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

        2010年6月,该房屋拆迁后,原告与被告及第三人因拆迁补偿安置及家庭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原告遂以被告未履行赠与合同的义务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赠与合同。

        [析案]我国法律规定,赠与合同行使撤销权要具备一定条件: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合同行使撤销权的例外。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该规定。受赠人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行为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及根据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赠与关系成立。

        本案中,原、被告签订了赠与合同,原告自愿将房产赠与被告,被告表示接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所有权人与共有人已变为本案被告及第三人,赠与房屋所有权性质发生根本变化,原告已丧失了申请撤销赠与合同权利。且合同签订后,被告及第三人按赠与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被告按照赠与合同约定,已将该房屋登记到自己及第三人名下,赠与合同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原告已经不再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本案被告及第三人均未违反合同约定义务。故原告要求撤销与被告之间赠与合同的理由不成立,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相关热词搜索:赠与合同公证撤销权
    • 上一篇:婚前贷款买房 婚前财产公证或协议十分必要
    • 下一篇:孟加拉驻华使馆的放假通知

      延伸阅读:

    • (2016-06-02)苏州正式办理劳模优待公证 国内尚属首例
    • (2012-03-09)开曼认证可以办理的文件
    • (2016-05-31)2016年海南省文昌市公证处5月招聘1名公证人员的启事
    • (2016-07-20)山西省公证首次为收藏品市场服务
    • (2016-07-20)继承赠与房产 按深圳法规仍需办理公证
    • (2016-07-18)河北公证服务主动走进7366个贫困村 助力扶贫开发
    • (2016-07-21)陕西省公证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 (2012-05-16)房产委托公证授权风险须防范
    • (2012-05-16)中法公证法律专题讲座在河北石家庄举办
    • (2012-05-16)漳州泉州外企来厦门投资可免公证
    香港公证网深圳总部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4号楼1508室
    公证热线一:0755-82805719
    公证热线二:0755-23945551
    公证热线三:0755-82805723
    公证热线四:0755-83234667
    传真号码:0755-83234677
    邮政编码:518048
    香港公证网香港总部
    香港湾仔轩尼诗道253-261号依时商业大厦1902室
    电话:00852-28113620
    传真:00852-28113621

    公证问答

  • 丈夫做公证把房子赠与妻子可以吗?
  • 香港公司营业执照公证怎么办理?
  • 在大陆办理香港公司公证加盖转递章要多久?
  • 加拿大出生纸和亲属关系公证
  • 香港的文件用于美国要做领事认证吗?
  • 没有房产证可以办理公证吗?
  • 办理委托公证申请人本人是否需要到场
  • 已婚公证和结婚证公证有何区别?
  • 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是否必须办理继承公证
  • 公证参与民事诉讼如何办理文书公证

    Copyright © 2008-2021香港公证网版权所有 (C)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本站信息

    中国内地: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4号楼1508室 电话:0755-82805719、23945551、82805723、83234667 传真:0755-83234677
    香港总部:香港湾仔轩尼诗道253-261号依时商业大厦1902室 电话:00852-28113180 传真:00852-28113621

    香港授权注册号:NO.1250308  香港税务号:NO.39486522-000  中国注册号:NO.440301104555880

    骏诚集团版权所有SitemapsGoogle Sitemaps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