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某于2015年在西班牙一家卖狗机构购得一只纯种罗威纳犬,但是,该犬在2017在中国山西某市一起车祸中丧生,乔某要求肇事者对其赔偿丧狗费、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肇事者辩称狗已死亡,且无法得知狗是否为正宗犬种,没有销售发票,无依无据无法作出赔偿。
乔某将肇事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法院在审理此案后提出乔某需要提供权威机构签定书、购狗销售合同或发票,涉及外国机构需要提供经
使馆认证公证材料。乔某咨询律师后,告知需将狗狗出生纸申请血统证书,血统证书、购狗发票一并做公证和大
使馆认证提供给法院。
乔某委托香港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了以上材料给律师。律师随即将出生纸提交给西班牙皇家犬业协会(RSCE),申请血统证书,然后委托国际律师做RSCE公证(血统证书公证),附带购狗发票公证书送中国大使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