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公证处创新
公证法律服务新领域,采取“互联网+公证”方式,成功办理了全县第一起《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公证。
该县某单位的小王前来诉求,他所在单位的微信公众号当初是以他个人名义申请注册的,现在为了更好的运营管理发展,单位重新申请了微信公众号,这就需要将他持有的微信公众号的粉丝、文章、素材库等所有数据迁移至该单位新注册的微信公众号,而微信公众平台官网明确要求账号迁移需要对《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公证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向小王解释《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公证,是指由公证人员对账号主体双方现场签署《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的签名和印鉴进行公证,并将所需材料向他做了细致说明。
次日,小王和他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来提出申请后,该县
公证处以最快的速度将该案办结并出具公证书。拿到公证书后,小王等人对孟津县
公证处及工作人员的业务创新精神、严谨认真作风和热情服务态度给予高度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