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东莞市工商局获悉,经司法部律师工作局核准并备案,简化版
香港公证文书在港莞两地正式启用。这标志着粤港投资跨境登记全程电子化暨公证文书简化版东莞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突破。
据悉,简化版
香港公证文书以便民高效为原则,对香港公司在莞投资文书实施简化,投资方有权签字人的证明无需附周年申报文件等资料,最大限度地压减证明文件。同时,工商、司法、商务、公安、法制、 港澳事务、金融、卫生、人行等用证部门统一做法,确保简化版公证文书在我市各相关领域通行有效,实现单点突破、全面优化的改革效果,为我市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