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和省厅政治部《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四川省律师、公证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经过答辩、阅卷和评议等评审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通过职称评审人员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10天(2016年2月29日至3月11日)。广大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省司法厅纪检部门、厅政治部人事警务处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省司法厅纪检部门 省司法厅政治部人事警务处
电话:028—86517762 电话:028—86748790
四川省司法厅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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