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结婚能在大陆离婚吗?
不可以。理由:只能是在中国内地结婚的才可以在内地离婚。
我国关于婚姻登记有关规定如下: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在香港办理离婚可以单方面向家事法庭提交离婚申请,也可以双方共同提交离婚申请书,法院受理后会有一个冷静期,冷静期内可以反悔撤销离婚申请,执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会判定暂准离婚,暂准离婚判决下发后,一段时间后可以申请绝对离婚判令。(在暂准离婚判决后,有一些法院附加判决的条件需要遵守,具体情况请咨询律师),只有法院绝对离婚判令下发后,两人才真正解除了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