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请问律师,如果作为当事人,办理公证却交不起公证费怎么办?
律师回答: 当事人申办公证按规定应交公证费,但如确实困难交不起公证费,可申请
公证法律援助,减收或免收公证服务费。
公证法律援助的条件是:
1、办理与领取抚恤金(或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公证
2、办理赡养、抚养、扶养协议公证
3、办理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
4、列入国家“八七”扶贫贫困县的申请人申办的公证
5、申请人确困经济困难而无为负担的
6、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减免的。
当事人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向所在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由法援中心指定公证员承办公证书并由
公证处决定减免公证费。